1、投资
(一)项目立项
霍邱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省、市印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现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颁布; 成立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兼任。 各单位职责明确。 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教育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 日常工作中,财务方面配备主管会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会计会计两名。 办公条件优良,工作经费有保障。 《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符合省实施办法分解下发的目标要求,并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霍邱县教育局对乡镇中心学校营养餐工作进行年终考核是对民生工程工作进行考核。
(二)基金实施情况
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 已到位中央粮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20]1514号、财教[2021]351号)和地方配套经营资金1500万元(财预函[2021]8号)。
2. 流程
(一)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 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得到了全面落实。 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了供货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 我县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 2021年,营养餐内容多次在六安市、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工作动态、基层谈民生、图片民生栏目多次发布,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打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保障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实施》、《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相册》、《霍邱县落实“四个保障”,为学生营养膳食保驾护航”等。2021年4月、10月,县教育局参加县民生办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组织的民生工程街道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单和宣传品。 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披露。 我县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营养餐组织机构、职责、举报热线和邮箱。 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膳食实施方案》(霍政办司[2013]208号)要求的“五统一”统一菜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实行全镇统一菜谱,菜谱上带有数量和价格。 学校将每日菜谱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告牌上(公告牌和六色台本由县统一制作),内容每日公布。 包括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价格等。
4、进餐和退出机制。 粮油等大宗粮食原料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 中标单位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局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合同规定了供货单位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肉类菜肴、预包装食品、素食菜肴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招标。 招标结束后,招标信息由县教育局备案。 新鲜食材将按“一日”供应。 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 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及质量检验制度》,实行“三人组”验收制度,建立并实施了食品原料采购查询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是一件大事。 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公室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各级、各校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 县教育局统一印制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表,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数据; 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食堂与校长一起提供膳食。 制度》中,陪餐人员由学校当日值班领导组成,每天自费在学校食堂准时陪餐。就餐同伴必须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必须先看、闻、尝三遍,确保没有问题后才给学生提供餐食,并记录在《食堂供餐日志》中。建立了检查制度,编制了食品安全自查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该县召开2021年秋季学期工作部署会,对学校食堂管理和新学期食堂伙食准备等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要求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安全检查通过对储存食材和调料的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食品采购计划和安排、多层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了食堂膳食供应工作的有序、有效。学校食堂供餐工作顺利开展,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果。 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检查由县政府检查评估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县检查评估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民政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动员人员参加,分成6个小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导。 我县积极开展市级“示范食堂”活动,改善学生营养。 今年,已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积极为市级“示范食堂”学校学生推广在线电子营养师。 工作。
6、劳动就业。 2020年秋季学期,我县对食堂员工管理和使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 县里制定标准化合同,中心学校与劳务承包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合同。
7、信息管理。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会在每学期开始时报告受益于营养餐的学生人数。 教育局营养办将结合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平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进行审核汇总。 进行动态监测。 学校学生人数如有变化,每月月底按时上报《学生变动表》,反映学生的增减情况。
八、工作通知制度及执行情况。 县教育局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霍邱县学生营养办公室每季度制定工作简报,反思报告当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实施。 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 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食堂伙食》。 《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 《县农村中小学校食堂》(教办〔2020〕38号)等。霍邱县全面推行网上记账系统,管理营养膳食财务,每年暑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我局春季、秋季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 项目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学生营养餐。 县政府配套食堂职工薪酬及经营经费和教师护理补贴已到位,并于年初纳入预算管理。 学生餐费由县学校“双审制度”管理。 专项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 实行单独核算、集中支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寄宿学校食堂的早、晚餐财务由县统一管理。 资金拨付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 不存在欠条、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 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自费餐费由县级统一管理,存入县级专户,通过报销制度进行结算。 项目资金使用中不得克扣、截留、侵占、挪用专项资金。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程序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 广泛开展营养餐检查调研活动,全年开展3次营养餐专项检查,覆盖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中、中心小学、乡村小学和各级教学点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教育局每年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营养餐的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乡镇学校真正发挥了餐委会的监督作用。
3、项目产出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截至10月底基础教育工程建设进展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21]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所有受益学生,食堂提供100%膳食。
2、各学校要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组”检查,办好验收手续。 今年11月,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对县级招标原料大米进行抽检,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 教育局营养办公室对膳食供应商现场进行抽查,发现当天提供的膳食数量和品种与公布的菜谱相符。
四、项目效益
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学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结果,我县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营养结构进行了优化,学生身高、健康状况等各项因素得到显着改善。 各项指标均有改善。 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今年9月份,我县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光盘行动”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现场走访等形式,调查公众和受益人的满意度。 该县受访者对民生工程营养改善计划非常满意。
5、工作创新。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多种创新模式。 创新一:我县乡镇中心学校生鲜食材(米、油除外)招标采购——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 创新二: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 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学校早餐、晚餐食材全部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六、自评结果
教育局营养办比对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逐项认真开展自查。 自评分数为100分。
特此报告
霍邱县教育局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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